独家披露动力蓄电池入选目录企业由他们搞定

  更换蓄电池     |      2024-09-07 20:07

  消息:“所有申报第四批目录(《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将在今天一天内完成专家评审,并将相应材料提交至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对电车汇表示。

  根据该人士透露,介于目录补充内容的发布,此次目录的申报与审核,无论对于主管部门还是行业协会,都是一件焦头烂额的事。一方面,地方企业要加大推广力度,如果因电池目录而暂缓补贴将得不偿失;另一方面,电池系统企业将伴随目录的实施一并纳入规范体系,对于整车企业而言,如果采用的电池系统与单体非一家企业生产,将根本无法“卖车”。

  4月27日下午,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根据电车汇了解,通知中提到的“典型产品”,目前暂被定义为遵照标准制造,具备强检报告且在市场主流推广的企业电池单体/系统。而今日参与内审的专家,将被随机分成四组,对此次满足申报条件的51家企业进行审议并向主管部门反馈结果。

  另据知情人透露,上述专家名单中,指定四名专家内审小组负责人。同时,此次单体企业审核结束并下发目录后,电池系统企业的目录申报工作将同步开展。而无论是列入目录的电池单体/系统企业,将通过以下步骤提供申报材料:

  第二,在获得检测报告后,可登陆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企业、产品等信息填报;

  第三,在进行网络申请的同时,可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相关的纸质材料准备,并将纸质文件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第四,通过初审企业应寄送一份正式纸质文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毫无疑问,此前已通过目录的三批企业,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取得了目录准入。而综合此前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李勇(化名)对电车汇披露的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简称“推荐目录”)进行重审”的规定,将动力电池组——这一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纳入规范管理,并与推荐目录(补贴)公告联动的态度已完全明朗。

  “目前,由于新能源汽车整体归口装备工业司(工信部),因此,在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我们将只配合其进行调研。”李勇对电车汇称。他表示,目前,负责目录申报的中机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子单位)已将2016年发布的1—3批推荐目录退回重审,没有纳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电池企业,配套申报的整车推荐目录,都将不予通过。

  而据电车汇了解,自2015年11月起,工信部接连发布了三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与此同时,2016年1月起,原有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被废止。工信部启动发布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目前,该目录已公布了3批名单,共1022款新能源车型入选。而李勇同时表示,相关目录,会逐步与新能源汽车准入目录联动。未来,纳入新能源汽车准入名单的整车企业,将必须提供动力蓄电池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届时,纳入目录的动力蓄电池企业,还将增补额外资料以加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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