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休得共枕眠”,两个人能够走进婚姻的殿堂也是不易的,需要克服很多因素。
王某(男方)与张某(女方)经家人介绍认识,一年后两人结婚,婚后第二年两人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女儿的到来给这个家庭增加了不少快乐和温暖。但好景不长,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的琐事,两人矛盾断,王某在这期间多次殴打张某。
张某难以忍受王某的性格,两人只好分居。分居3个月后,王某找到张某,承诺不再打张某,并写了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中说明,要是今后再打张某,则房子和女儿都归张某。
但是一张保证书如何能保证一个人的暴力?平静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半年后的一天,张某终于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来后发现了被打的张某混身都是伤。
诉讼过程中,张某提供了照片、证人、病历、王某写的保证书、以及女儿的证言和警察的出警记录,证据非常的充足。
在这些证据下,王某承认自己多次殴打张某,出庭时连女儿都说不喜欢爸爸,经常看到爸爸殴打妈妈。
最后,法院对于张某的离婚请求应予准许,由于王某过程较大,夫妻共同财产按7:3的比例分割,张某或者了夫妻共同财产的70%,同时女儿也判给张某抚养。
因为家庭暴力,让一个原本温馨美满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夫妻双方离婚后依然可以重新组成新的家庭继续生活。
但是对于孩子心理的创伤将会伴随她的一生,杜绝家庭暴力,为了家庭的和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
区别于其他类型案件,家庭暴力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因此取证比较困难,近亲属尤其是子女的证言往往成为家庭暴力案件中重要的证据形式。公海赌赌船jcjc710
本文由:公海赌赌船汽车保养服务网站提供